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27日,八届州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州人社局)进行了巡察。5月31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人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系统性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并以严的精神开展学习,切实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领导干部上党课”“人社工作大讲堂”“周五学习日”“网上在线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全局党员对标对齐。目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进行了7次集中学习,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教育开展12次,人社大讲堂开讲1期,领导干部上党课5次。7月下旬,局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对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通过召开会议,认真研究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文件,向其他州市学习取经,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及时安排部署,加强工作的统筹与督导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度。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州人社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每季度定期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反映,制定对策措施,确保干部职工思想集中统一。三是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思想理论建设,严格落实州人社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四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宣传人社领域改革政策。
(四)关于“行业扶贫推进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康扶贫方面:通过开展信息比对和系统标识、协调卫计部门组织医保操作系统培训、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待遇、加大健康扶贫30条措施政策解读和宣传等办法,确保了我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截至7月31日,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生门诊医疗79668人次(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总费用434.64万元,统筹支付206.40万元,报销比例为47.49%(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报销比例50%;县级医院报销比例25%)。28种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就诊879人次,总费用40.03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38.87万元,统筹支付33.54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6.28%。发生住院治疗8896人次,总费用3366.35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3042.7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466.82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26.94万元,医疗救助325.6万元,兜底保障132.81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和实际报销比例均达到或超过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要求。
2.就业扶贫方面。一是召开全州就业扶贫工作推进会议,认真梳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整改措施,印发了《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州人社行业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工作文件的通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2018年就业扶贫工作文件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州就业扶贫工作推进会议主要精神传达提纲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政策指引、压实工作责任。二是通过全覆盖抓实技能培训、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多层次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多举措鼓励扶持创业等措施,确保农村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就业培训、岗位推介、创业扶持、政策支持等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帮扶。截至7月31日,全州共举办各类招聘会40场,登记招聘企业859家次,累计提供就业岗位3.2万个;开展各类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87万人次;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劳动力转移就业4142人;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创业64人,审批发放创业贷款598万元。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全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二是健全党组织设置,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加强流动大学生党员管理,对失联党员普某作出了除名处理。四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将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别编入各党支部及党小组,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二)关于“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人社局直属机关党委和所属6个党支部专题分析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三)关于“党管武装机构不健全,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党建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县市人社局加强与县市编制部门联系,争取落实1至2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专职人员。二是协助社区党支部督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积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和农垦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控工作。
(四)关于“落实州委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治理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目前人事冻结。下步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局党组将积极做好清理超职数配备清理消化工作,通过采取向组织部推荐优秀科级干部、优先考虑提拔非领导科级干部为实职科级干部等措施,合理调整干部队伍结构。
(五)关于“人事管理存在‘灯下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立即整改,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州人才服务中心重新与人才中心公益岗工作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二是进一步完善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局办公室负责行政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具体负责单位人事管理日常事务。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四个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制度和责任要求。二是召开全州人社系统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定期听取局属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听、谈、查”工作机制。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开展经常性法纪教育,增强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目前,结合节假日和民族节庆,共组织法纪教育11次。
(二)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开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到州强制戒毒所进行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核实清退了2015年至2017年部分班子成员未参加监考按季度领取的计算机考试考务费16700元,于6月29日转到州财政局指定账户。三是核实清退了2015年至2017年个别领导干部未参与命题、保密、资格审核等考务工作领取的考务费11100元,于6月29日转到州财政局指定账户。四是取消了驾驶员安全奖、劳保费。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和《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差旅费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杜绝借支现金行为。二是加强对报销发票的审核,杜绝报销发票不规范的情况发生。三是积极与州财政局和多家房地产中介评估公司联系,将州人社局2号楼、3号楼(原军转培训中心)按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据实入账。四是对州人才中心“其他应付款账户余额”进行了核实处理,于6月27日将应付款1079857.83万元分为两部分(州委组织部420600元、西双版纳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659257.83元),原渠道转回州委组织部和划入西双版纳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五是加强与州财政局沟通协调,按照财政部门批复将州就业服务中心的“长期借款”、“应收账款”两个挂账科目进行了核销处理。
(四)关于“风险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金财务管理流程》《西双版纳州社会保险中心财务结算及授权支付额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基金风险防控责任和措施。二是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和社保基金的审批手续和支付流程。三是加大社保基金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
(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职监督管理不到位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了《中共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全面提升人社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提升全州人社系统行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二是召开全州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对全州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三是积极向州政府请示并经州政府同意将原州纪工委办公楼(在州人社局办公区内)调整给州就业中心、州社保中心使用,力争让企业和群众办理“五险”业务只进“一扇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91—2122622。邮政信箱:景洪市易武路17号州人社局(办公室收),邮编:666100;电子邮箱:xsbnrsj@163.com。